城关镇镇长李七龙等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2016年7月23日,夏邑县纪委监察局对城关镇镇长李七龙等人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工作不力的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6年6月17日,华夏大道西段路东砂石料场扬尘污染问题被省环保厅督导组通报,县政府责成城关镇负责监管。2016年7月20日,市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组发现该处整改不到位,仍存在场地、出入口未硬化,无围挡等问题。对此,镇长李七龙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主任科员司爱侠应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镇政府经济管理办公室主任雍德红应负直接责任。
2016年7月23日,经县监察局长办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七龙同志、司爱侠同志行政记过处分;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雍德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李集镇镇长赵铁军等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2016年7月21日,夏邑县纪委监察局对李集镇镇长赵铁军等人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工作不力的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6年7月20日,夏邑县大气污染指挥部办公室对李集镇砂石料场(位于夏邑县324省道动物卫生监督所李集镇分所对面)存在的场地、进出口未硬化,未洒水降尘等问题,下发通知责成李集镇政府督办整改。2016年7月21日下午,县大气污染督导组检查工作时,发现该砂石料场整改不到位,仍形成扬尘污染。对此,镇长赵铁军应负重要领导责任,镇办公室主任吴长路、镇第六管区书记李兴亚应负直接责任。
2016年7月23日,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铁军同志行政记过处分;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长路同志、李兴亚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县住建局局长韩民良等3人受到政纪处分
2016年7月23日,夏邑县监察局对县住建局局长韩民良等人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工作不力的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6年6月17日,夏邑县同力商砼站(位于324省道路西李集镇八里井村)扬尘污染问题被省环保厅督导组通报,县政府责成住建局负责监管。2016年7月20日,市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组发现该处整改不到位,仍存在扬尘污染等问题。对此,局长韩民良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同力商砼站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副主任科员杨宗峰、分管同力商砼站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检测中心主任赵福利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2016年7月23日,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韩民良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杨宗峰同志、赵福利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城管局副局长李英杰等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2016年6月17日,夏邑县纪委监察局对城管局副局长李英杰等人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工作不力的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6年6月17日,夏邑县栗城煤球厂(位于县西环路与324省道交界处)因扬尘污染问题被省环保厅督导组通报,县政府责成县城管局作为该厂整改的责任单位。2016年7月20日,市大气污染督导组发现该厂整改不到位,仍存在地面、出入口未全部硬化,煤堆未全部覆盖,生产车间未封闭,没有雨水沉淀池等问题。对此,局长李猛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副局长李英杰应负主要领导责任,街道管理大队副队长吴黎明、街道管理大队王博、丁欣欣应负直接责任。
2016年7月22日,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李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研究意见, 2016年7月23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英杰同志、吴黎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博、丁欣欣行政记过处分。
县环保局副局长候长需等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2016年7月23日,夏邑县纪委监察局对县环保局副局长候长需等人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工作不力的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6年5月,省环保厅第十环保督察组对商丘市扬尘污染清理工作进行督查时,发现夏邑县存在多处扬尘污染问题。截止7月18日,夏邑县住建局、李集镇、城管局、城关镇负责监管的6处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问题仍未整改到位,被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办再次通报批评,被通报的问题在全市排第二位。对此,局长李伟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副局长候长需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监控中心主任范利锋、总量股股长王玉平应负直接责任。
2016年7月23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李伟同志诫勉谈话;给予候长需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范利锋同志、王玉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夏邑县纪委监察局消息)
交通局局长刘诗光等3人被问责
近日,睢县纪委监察局对交通局局长刘诗光等人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工作不力的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5月以来,在省市督导检查中均发现S214连接线工地存在黄土裸露、围挡不严、扬尘严重,没有冲洗设备等问题,县交通运输管理局没有完全整改,工作仍有纰漏。对此,局长刘诗光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副局长杨明亮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工程二处副处长徐泽星负有直接责任。
2016年7月22日,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刘诗光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杨明亮行政记过处分;责成县交通局给予徐泽星行政记过处分。
住建局局长袁其升等3人被问责
近日,睢县纪委监察局对住建局局长袁其升等人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工作不力的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县环境督导组发现,位于民太路西侧、红旗桥北的南关诚信搅拌站堆放的沙石料未按要求完全覆盖,未及时整改。县住建局作为监管单位,存在行动迟缓、监管不到位、检查不及时的问题。对此,局长袁其升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副主任科员马俊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股长郭铁柱负有直接责任。
2016年7月22日,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袁其升全县通报批评;给予马俊伟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郭铁柱行政记过处分。
城关镇镇长吴佰路等3人被问责
近日,睢县纪委监察局对城关镇镇长吴佰路等人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工作不力的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城关镇水口路南段沙石料场,沙石料没有全部覆盖,没有及时清除,城关镇作为监管单位,存在监管不到位,工作不力的问题。对此,镇长吴佰路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组织委员吴建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农业办干部孙猛负有直接责任。
2016年7月2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吴佰路诫勉谈话;给予吴建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孙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睢县纪委监察局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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