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中国人买房也是租房,脚下的地都不是你的,你算哪门子中国人?我听了这话鼻子有点酸,心里有点苦涩,硬是无言以对。
我算中国人吗?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国籍一栏写着中国,民族一栏写着汉族,籍贯一栏写着湖南宁乡,我是地道的中国人。
去年我新疆的满叔回湖南住了一段时间,给弟弟带回来十多本家谱。我过年回去看了我家家谱,家谱中记载我们的始迁祖是明代的棋开公,我们是煌五公的后代,从江西吉水一带迁往湖南宁乡,我们是东山李,四修家谱,家谱上有四个大字“楚南沩宁”。我的曾祖父是清末四品文官,他的几个儿子都有自己的庄园。我的祖父的庄园叫圆沙塘。圆沙塘有圆型的城墙围着,后有竹山,前有月塘,许多房子中间有天井,回廊相连。刮风下雨,坐在厅屋,或者凭窗,就可以倾听大自然的声音。我想,我的父祖辈,他们是幸运的,他们在自己的国家,在自己的乡里,是安居乐业的。而到了我们这一代,是一代不如一代。文革时随父亲回乡务农,我们就住在我祖父的佃户家。佃户家的房子就是我祖父的房子,就是圆沙塘许多房屋中的其中的一爿,我家的祖屋成了别人家的房屋,不是卖给别人家,而是土改时被没收分给贫下中农家的,由原来我家的私有变成公有,再变成别的十几二十户人家的私有。触景生情,我曾经写文章解读刘禹锡的《乌衣巷》,“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我对祖屋的易主别有一番领悟在心头。旧时王谢大户人家的豪宅的易主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然形成的,而我的祖屋的易主则是因为革命,因为对有产阶级的剥夺,因为公有制催生的。浏览器访问http://t.cn/Rtfc00r惊呆你。这是两者不同之处,这就是中国的特殊国情,这就是社会主义,原本属于私人的东西,以革命的理由就充公了,然后又变成新的私有。
我们是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不确定性,也是我们的国情。我们从小随父母过着颠波流离的生活,长大了,我和姐姐又往广东寻生活,大半辈子都是住公家屋,吃国家粮,没有属于自己的地方。儿子辈也一样,在广州读书,在广州打工,至今无户口,但为了生活安定,今年3月初按揭买了一套居住型公寓,产权是40年。买房时问售楼先生,40年以后怎么办,回答是大概缴一个点的税吧。一个点的税那不多,如果多了,真的不敢买了。前几天看温州的消息,续权差不多要交原价35%的款,把人都吓死了。要交这么多的钱,宁睡街边也不敢买房。这真是一个不确定的时代,很多东西不确定,不确定能不能上户口,不确定孙子辈出生以后能不能在居住的地方上幼儿园和小学,不确定我们私人房屋到期后会不会被国家收回。
几天前,我在网上发帖谈台湾诈骗犯的事;谈蔡英文不理性,不应该煽动台湾的民粹;谈台湾自古属于中国,是老祖宗留给咱中国人的土地,不能轻易就丢了。接着,就有人嘲讽我,是不是谈得太远了,你家买的房子是属于你的吗?我被网友的这句话呛住了。我也问自己,我家买的房子,是我的吗?现在是我的,几十年后还是我的吗?想想往事,父祖置下的私产,先是被没收充公,继而免费分给别人成为别人的私产。新中国,父母参加工作,我们一家都是吃国家粮,住单位房,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文革讲阶级成分,说我们家是地主成份,在小学校里,同学骂我地主崽(充其量我只是一个地主孙),说实在话,我们哪是地主?除了祖父是地主,父亲16岁当医生,他都不是地主,我们红旗下生长的学生娃更不是地主,新时代的贫下中农才是地主!后来我们成为工人阶级的一分子,我们不仅是理论意义上而且是实践意义上的无产阶级!现在谁是有产阶级?我想只有农民才是有产阶级,他们的宅基地上盖的房子就永远是属于他们的。除了农民,我们所有的人,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有产阶级。没有脚下的土地,生活是不安定的,会怀疑自己到底算不算中国人。
我们是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曾经实行公有制,现在是多种所有制并存,许多东西都可以是私人的,唯有脚下的土地是国家的。你即使用钱买下来,也不属于你的,只能算是你租来的。
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谁的?咱用逻辑方法推理一下,先顺推: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谁的?如果国家是大家的,那么土地也是大家的。我是大家的一分子,因而土地也有我的一分子。但事实上土地是国家的,没有我的一分子。浏览器访问http://t.cn/Rtfc00r惊呆你。再倒推:土地没有我的一分子,土地不是我的,这个国家也不是我的。土地不是我的,不是你的,不是他的,不是大家的,这个国家也不是大家的。那么,这个国家就是无主之国。从土地是国家的这一大前提,最后推出国家无主。
我们是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现在很有必要对公有制作一番反思。自从有了公有制,这个国家就有了太多的不确定性,经济也有了太多的不确性。公有制的经济实体现在几乎都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不少国有公有制垄 断企业,人员臃肿,效率低下,亏损严重。垄断企业都亏,都不知道是怎么管理的。公有公有,实际上是大家都不负责,产权不明晰,大家负什么责?赚了是私人发财,亏了是公家的背时,肯定是没有人负责的。企业经营管理不好,人员过剩,产能过剩,唯有土地珍贵,因为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由官员管理的,所以土地也是官员的。土地是官员的,官员是靠收取土地出让金和房产税养活的,所以,官员离了土地便不能成活。官员离了土地便不能成活,所以,将土地卖了,过了一定时期,土地又回到国家手里,又回到官员手里,官员又可以重新收取土地出让金和房产税了。官员如果没有土地,官员就不能成活。现在城市土地卖得差不多了,官 员手里的牌也越来越少,今后如何养活公务员一家子人还是一个问题。总不会再来一次公有化,剥夺有产阶级,然后再私有,再卖吧?
我们是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私人房产买了若干年以后,又几乎变成公家的了。这不是象土改时明抢地主富农的私有财产,而是用隐晦模糊的契约,让买来的东西变成租来的东西,这手法更简单也更高明,不用吹灰之力,随着时间的推移,私有的东西就自动变成公有的东西了。这样的办法,我真的怀疑它的合理性。
我们是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现在实行的已经不是纯粹的公有制,我们实行的是国有集体有个人有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现在又鼓励实行混合所有制经济,具体点,我们现在实行的是多种所有制的市场经济。不管是国有的集体的个人的多种的混合的,买卖都要通过市场进行的,都要开发票,都要交税的,都要公平地自愿地交易的。人民日报说得好,无恒产就无恒心。买了的财产变成租来的,还会有谁敢买?还会有谁愿意投资创业?国家卖地收了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建房交了税,个人买房也交了契税,国家都已经让土地转让了一次,也收了几次税,个人再将房子转让,国家再收税。国家将土地卖出去以后,可以收N次税,国家是永不蚀底的好买卖。而个人呢?个人则吃了大亏,买回的东西变成租来的,过了一定的时间,要住,就要交钱续约,要卖,还要交税。一个人买了一套房子,交了一次钱,一次税,以后还要交多次钱,多次税。而且交多少钱多少税,还不确定。这不确定真的会要了这个国家的命。无恒产便无恒心,无恒心便无动力,大家都不知道如何做买卖了。
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谁的?这个问题一定要搞清楚。
我再来胡乱推理一番。
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我们的,我们是国家的主人,同时,我们也是土地的主人。我们是土地的主人,我们脚下的土地有我们一份。我们脚下的土地有我们的一份,我们就有权力分得一份土地建房,象农民伯伯分得一份宅基地建房一样,分得一份永远属于我们个人的土地。土地是国家的,我们是国家的主人,我们也是土地的主人,我们每人至少分得一份土地。我们在自己的土地上建房,应该是免费的。退一步说,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我们的,我们是国家的主人,我们也是土地的主人。我们在管理国家的时候,我们在经营属于我们土地的时候,我们盖了房子卖了的时候,我们是连同地上的房子和地下的土地都卖给了顾客(我们自己),如果不是这样,你能将地下的土地和地上的房子分开明码实价的卖吗?我们不仅收了土地出让金(而且是非常高的出让金,已经占到建筑物成本的三分之一有多,国家已经赚了个缽满盆满,我们还收了一次房产税,以后还可以收N次交易税,所以,作为国家,作为国家主人的我们,应该满足了。我们不应该将卖出的土地收回,再重复卖出去。将一块土地重复卖多次,这是没有道理的,这是不公平的,这是在全世界绝无仅有的。中国人到国外去买房,人家是不是也作出了几十年的使用权限制?我们反思公有制,何不拿私有制参考参考?
我最后再胡乱推理几句——
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我们的,我们是由一个个个体组成的,所以,土地也是属于我们一个个个体的,也是属于我们一个个个体公民的。只要我们拥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的国籍(两者同属于一个中国),我们就拥有国家主权范围的土地,我们就拥有了N分之一的土地。我们有了土地,我们就可以在这片土地上休养生息,就可以盖房子,建设美丽家园,我们就知足了,就幸福死了!这一切,有赖于土地是属于我们的,是属于我们一个个个体公民的,是属于我们私有的,有赖于这个国家是属于我们的,是属于我们一个个个体公民的,是属于我们私有的,而不是属于抽象的国家的。
综上所述,土地是国家的,这是一个伪命题。国家是谁的,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命题。只要明确了国家是谁的,就自然明白土地是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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